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2025年04月07日 | 星期一

2025年4月7日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隆德县院 > 廉政建设 > 正文
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
内蒙古
2018-05-06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18-05-06

   本报讯(记者沈静芳)4月19日,内蒙古自治区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在呼和浩特召开。

  党的十八大以来,内蒙古各级检察院全面落实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持续推进中央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出台领导干部干预插手办案活动和司法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处置工作规程,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连续5年开展抽样评估活动,强化了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不断深化政治巡视,实现了一届任期内对分市院巡视全覆盖,全面推开对基层院巡察,巡视利剑作用初显。

  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更要有新作为。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琪林要求,各级院要抓好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始终坚持严字当头,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政治责任,做到四个严,即:党组书记、检察长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要从严;惩治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要从严;对检察权运行的监督制约要从严。

  会上,三级院检察长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作者】:
【来源】:检察日报